人文学院党总支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作者:周维
日期:2024-04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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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8日中午,人文学院党总支全体党员同志、预备党员在综合楼0801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,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吕良政主持。吕书记指出,《条例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三次修订《条例》,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理论和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、转化为纪律要求,实现党的纪律建设与时俱进。
吕书记强调,《条例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,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《条例》作为必修课、常修课,做到学有所得、学有所悟、学有所用。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,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紧盯“七个有之”问题,坚决清除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隐患,以有力有效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。

集体学习后,人文学院各总支委员带领大家进行《条例》导读。通过本次学习,同志们纷纷表示,我们必须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切实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加强纪律教育,增强纪律观念,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底线、逾越红线、触碰高压线。懂法纪、明规矩、知敬畏、存戒惧,做一名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好党员!要抓住学习重点,在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上下功夫见成效,坚持逐章逐条学、联系实际学,抓好以案促学、以训助学,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、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。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,以实际行动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。


